除了市場主體不能進入的領域和項默其他無需經政府審批
  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開展轉變政府職能、清理行政職權和編製權責清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政府部門權責底數進行全面摸底,清理行政職權和編製權責清單。這是廣東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再一次全面部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轉變政府職能。
  2012年8月,廣東被國務院確定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地區。黨的十八大強調,要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此作出明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近日,此次改革如何推進,有哪些具體要求、部署南方日報記者專訪了省編辦相關負責人。
  瞞報漏報的不再列入清單
  根據《通知》,我省對取消、轉移、下放和整合等職權調整範圍,將從2012年的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擴大到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指導、行政確認等事項。省編辦相關負責人指出,這是對政府部門權責底數的全面摸底和調整。對瞞報、漏報事項,一律不列入保留的權責清單,不寫入“三定”規定或機構編製方案。
  據瞭解,此次行政職權清理的範圍較廣,包括省發展改革委等省政府組成部門、省地稅局等省政府直屬機構、省糧食局等部門管理機構,以及省人防辦等其他機構,共65個單位,相關單位下屬(管理)具有行政職能或對外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也納入此次清理的範圍。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對照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定”規定等規範性文件,按照行政審批(含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檢查、行政指導、行政確認等類別,對本單位現有的行政職權進行全面梳理,不漏事項,不留死角,最終形成本單位現有職權目錄。
  《通知》 同時要求,各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和內部操作流程,製作本單位現有的行政審批事項“行政審批流程圖”。流程圖要細化到具體的環節(包括申請、受理、審查、決定等)及相應的承辦機構、涉及的同級相關部門(前置或後置關係)或下級部門(承擔受理、初審或審核等工作)、時間要求等內容,具體形象地描述出職權運行的情況,讓群眾全面瞭解如何辦事。
  編製權力的“正面清單”
  在清理行政職權的基礎上,《通知》要求各單位對照《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及省委的貫徹落實意見等要求,圍繞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省與市縣、政府部門之間、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係轉變職能,並明確2020年的總體目標,以及到2015年、2017年和2020年的階段任務。
  省編辦相關負責人指出,在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上,最主要的是進一步解決審批過多、過濫,向市場放權、向基層放權不夠的問題,以及事中事後監管不足的問題。此次改革將通過權責清單制度,明確政府部門要履行的職責,清單以外的事情交由市場調節和社會自律。這是權力的“正面清單”,符合政府“法無授權即禁止”的原則。在市場這一方面,最主要的是確立和尊重市場主體地位,並明確其邊界,減少和防止外部行為。相應地,要編製一份市場主體的權利“負面清單”,確定市場主體不能進入的領域和項默其他都是放開的,各類市場主體平等進入、充分競爭、優勝劣汰,無需經過政府審批。符合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權利。
  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轉變政府職能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社會事務管理和服務中的作用。目前,政府包攬了大量的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還遠遠不夠。此外,政社不分的問題普遍存在,真正獨立運作的社會組織較少,監管及自律機制不健全,缺乏社會公信力。
  省編辦相關負責人指出,轉變政府職能要求深入推進政社分開,減少社會事業領域的政府審批和管制,放寬準入門檻。要真正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的脫鉤,推動政府部門工作重心向制定標準規則和強化監管轉移。同時,要加大培育扶持社會組織力度,通過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購買服務等激勵措施,採取授權、委托、招投標等方式,向社會組織放權讓利,將專業性、技術性、服務性強的工作交給社會組織去承憚支持社會力量進入市政、文化、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領域,引導社會組織承接好政府職能,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較大影響力、公信力強的社會組織。
  理順省市縣政府職權關係
  目前,省、市、縣政府職責配置重疊度高,上下級共同管理事項多,基本“上下一般粗”,層級之間缺乏清晰的職責範圍劃分,同一件事往往幾級都管,多層都相應設置對應機構,因此機構重疊設置、多級管理、多層執法問題突出。如,在同一城區市、區、街道三個層級都各設執法隊伍,存在多層執法問題,執法力量配置分散,基層政府執法力量薄弱。
  在轉變政府職能的過程中,要進一步推進分級管理,明確各級事權、財權和責任範圍,推進權責統一、財力匹配、責任落實。在理順省、市、縣三級政府職權關係中,重點是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權。省級政府重在抓好改革發展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要進一步清晰劃分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的行政執法職權,推動執法重心下移,推進基層綜合執法,重點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海域海島等重點領域基層執法力量。
  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
  十八屆三中全會在強調轉變政府職能的同時,明確提出要優化職能配置,理順部門職責關係,完善運行機制,這是優化政府組織結構的重要內容。目前,政府部門存在的一些體制機制問題,與職能轉變不到位、機構設置不科學有關,很大程度上體現在部門間的職責分工不合理、權責不一致,運行機制不完善。
  根據《通知》要求,此次改革要進一步明確責任,完善政府職責體系,合理確定各部門的權責範圍和職能重點,堅持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確需多個部門管理的事項,明確牽頭部門,分清主次責任。涉及多個部門事項的牽頭部門要積極主動建立健全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機制,需要別的部門怎麼做、怎麼配合的,要通過協商確定下來,形成一套高效的運行機制。
  大力推動事業單位管辦分離
  目前,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管理還沒有跳出計劃經濟的慣性思維和管理方式,管辦不分。對民辦同類機構沒有完全平等對待,不利於提高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事業單位部門化嚴重、定位不清,自身的法人治理機制不健全現象較為普遍。還有一些事業單位雖處在競爭性領域,卻依政府部門提供壟斷性服務維持運轉,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因此,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內在要求。
  省編辦相關負責人指出,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廣東要大力推動管辦分離,進一步釐清事業單位與行政機關的職責邊界,逐步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關;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事業單位內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通過改革,更加明確事業單位的功能定位,強化公益屬性,促使事業單位在完善公共服務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更好地實現政府的公共服務目標。
  建立監管標準並向社會公開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做好職能轉變中“放”與“管”的有效銜接,加快建立健全監管標準體系和監管機制,並提出本單位到2020年加強監管的總體目標,及到2015年、2017年和2020年要完成的階段性任務。
  根據《通知》,各單位要建立科學合理的監管標準體系。針對本單位管理的行業或領域,制訂科學合理的監管標準。主要包括準入標準、行為活動標準、結果評價標準三類標準。準入標準主要是市場和社會主體進入某行業或領域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如資質資格要求、規劃要求、產業政策要求、環境保護要求等。行為活動標準主要是在生產經營活動的過程中應當執行的標準和遵守的規範,如管理標準、技術標準、安全規範、行為規範、道德規範等。結果評價標準主要是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所必須符合的基本條件,如安全性、功能性、有效性要求等。各項標準要及時向社會公開。
  《通知》還要求,在制訂和公開監管標準的基礎上,各單位要建立全面細緻的事前服務和指導機制,引導和幫助市場和社會主體充分瞭解本行業或領域應當遵守的各項標準。建立“告知承諾”機制,只要政府部門告知市場和社會主體應當遵守的監管標準,市場和社會主體簽訂遵守標準的“承諾書”,政府部門就應當允許其進入該行業或領域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此次改革還要求,加大對市場和社會主體執行標準、遵守法律、誠信經營的監督檢查,推動監管方式從註重主體資格監管向註重產品(服務)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監管轉變,保障市場安全。加快完善相關法規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市場和社會主體首負責任制度、懲罰性賠償制度和產品(服務)質量保險制度。推動懲處方式從以行政處罰為主向以賠付消費者為主轉變,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建立健全行業監管、屬地監管、綜合監管相協調的監管機制,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完善和推廣區域網格化監管模式,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
  南方日報記者 周志坤  (原標題:廣東將編製市場“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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