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同時喜歡上了一個女孩,並且兩個人都不願意退出,於是選擇了用古代武士“決鬥”的方式來決定勝負,誰輸了就自動退出。結果,雙方爭鬥時傷及無辜。近日,黃島區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宣判了被告人紀某某、丁某某、郝某某、畢某某犯聚眾鬥毆罪一案。
  為了女友互不相讓
  家住黃島長江路15歲的薛某,不但人長得漂亮,學習成績也在級部一直沒落下前十名。薛某的優秀也引來了眾多的追求者,其中就有16歲的崔某某和17歲的紀某某,兩人曾在今年的情人節,在新華書店給女孩送花時碰到了一起,結果引起了兩人的醋意。兩人因都喜歡打籃球,相互都非常熟悉,紀某某曾在籃球場上警告過崔某,讓其放棄對薛某的追求,不要再死皮賴臉地纏著他的女朋友。而崔某感覺薛某喜歡的是他,而不是紀某某。兩人是針鋒相對,互不相讓。
  約上幫手武鬥解決
  有的時候,因爭執過頭,兩人還在籃球場上比劃幾下,但都被人拉開。終於有一天,氣憤不過的紀某某找到崔某說,如果是男子漢就“單挑”,誰輸了就自動退出,不配再當薛某的男朋友。年紀較小的崔某卻不甘示弱,為了捍衛“愛情”,他欣然接受“挑戰”。然而,他們倆的這一切,薛某卻一直蒙在鼓裡,她其實對他們倆只是有好感,並沒有指定誰是她的男朋友,況且中考馬上要來臨了,她的主要任務就是學習,根本無暇顧及別的事。
  十餘少年混戰一團
  3月4日下午,崔某將此事告知其多名朋友。雙方約定在黃島區某超市南門附近“決鬥”。紀某某糾集被告人郝某某、畢某某,被告人丁某某(均為未成年人)又糾集多人並拿了棒球棍、電警棍等工具。晚8時左右,雙方到達約定地點後,被告人紀某某將攜帶的棒球棍分發下去,而畢某某從路邊撿了一根木棍。
  丁某某與崔某先是面對面談判,結果還是不歡而散。準備散去時,丁某某糾集的其中一人吆喝一聲“打”,畢某某等人持棒球棍、木棍,丁某某持電警棍與崔某一方發生鬥毆。頓時,十幾個人戰在一起。崔某一方人員被打散後,還落下一人被紀某某一方人員圍住並毆打,致一人輕微傷。
  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黃島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法院認定四名被告人均犯聚眾鬥毆罪,紀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丁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鑒於郝某某、畢某某系被他人糾集參與,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對其他同案人較小,無前科劣跡等情節被判處了緩刑。(王漢峰)
(原標題:兩少年爭女友約架 十餘人街頭械鬥四人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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